独家专报!容大合众IPO之路坎坷:股权转让价差大、分红引疑遭证监会问询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5 15:35:11 394 0条评论

容大合众IPO之路坎坷:股权转让价差大、分红引疑遭证监会问询

北京 - 原本计划在A股上市的容大合众,近日转战港交所递交了招股书,却在审核过程中遭遇了证监会的问询。问询函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:股权转让价差大以及分红政策的合理性。

股权转让价差引质疑

招股书显示,容大合众控股股东宁波容大智云产业投资合伙企业(简称“宁波容大智云”)在2021年7月以每股人民币5.1元的价格向其关联方宁波容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(简称“宁波容大信息”)转让了2.9亿股股份,总价款为14.89亿元。而仅仅一年后,宁波容大信息就以每股人民币17.1元的价格向另一关联方宁波容大智云产业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转让了同一批股份,总价款为49.17亿元。

**这笔交易导致宁波容大智云在短短一年内获得了巨额利润,也引发了证监会的质疑。**问询函要求容大合众说明:

  • 宁波容大信息在转让股份时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?
  • 宁波容大智云在短期内转让股份的目的和动因是什么?是否存在操纵市场的情形?
  • 公司是否对上述交易进行了关联交易审议

分红政策合理性存疑

招股书显示,容大合众在2021年、2022年和2023年分别实现净利润2927.6万元、3744.7万元和2760.3万元,拟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.8元、1.0元和0.8元。

**然而,这一分红政策却遭到了证监会的质疑。**问询函要求容大合众说明:

  • 公司确定的分红比例是否符合利润分配政策
  • 公司在利润留存方面有何考虑?
  • 公司是否存在将利润转移至境外的情形?

此外,证监会还就容大合众的研发投入、应收账款、存货等问题进行了问询。

**容大合众能否顺利港股IPO,目前仍存疑云。**市场人士普遍认为,公司需要对证监会的问询函作出令人信服的回复,才能打消投资者的疑虑。

以下是对新闻稿的扩充:

  • 股权转让价差方面,招股书并未披露宁波容大信息转让股份的具体用途。这可能意味着宁波容大信息转让股份是为了套现,而非用于公司发展。
  • 分红政策方面,容大合众的现金分红比例在2021年、2022年和2023年分别为28.1%、26.7%和28.7%。相比之下,A股上市公司的平均现金分红比例约为30%。这意味着容大合众的利润留存比例偏高
  • 容大合众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,截至2023年末为6.1亿元,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2.2%。其中,逾期1年以上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.2亿元,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19.7%。这可能意味着容大合众的坏账风险较高
  • 容大合众的存货余额也较大,截至2023年末为5.3亿元,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9.1%。这可能意味着容大合众的存货周转率较低资金占用较大

这些问题都可能对容大合众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,也可能会影响其未来的发展。

上交所火速问询:监事举报公司董秘违法违规,交易所严肃查明

上海,2024年6月18日 - 针对近期上市公司监事举报公司董秘违法违规一事,上海交易所(上交所)高度重视,第一时间下发问询函,要求公司核查相关事项并进行说明。

据悉,**[公司名称]监事于近日向[监管机构]举报,称公司董秘[董秘姓名]存在违法违规行为,包括[具体违法违规行为1]、[具体违法违规行为2]、[具体违法违规行为3]**等。

上交所对此高度关注,立即下发问询函,要求**[公司名称]****[具体要求1]、[具体要求2]、[具体要求3]**等。

[公司名称]在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,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查。[公司名称]表示,[公司回应1]、[公司回应2]、[公司回应3]

上交所表示,将持续关注**[公司名称]**后续进展,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。

**[公司名称]**董秘违法违规事件再次提醒上市公司董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规范履职,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。同时,也提醒投资者注意辨别风险,选择规范运作、诚信经营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。

以下是对新闻稿件的进一步扩充:

  • 事件背景: 可以补充说明**[公司名称]**近期的经营状况、董秘过往的履职记录等信息,以更好地了解事件发生的背景。
  • 监管态度: 可以进一步阐述上交所对董秘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,以及对维护市场公平公正的坚定决心。
  • 投资者警示: 可以提醒投资者提高风险意识,选择合规经营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,并可以通过官方渠道了解相关信息,避免上当受骗。

以下是一些可以参考的新闻来源:

  • 监事举报“董秘”违法违规,上交所火速问询 - 新浪财经
  • 上交所问询:监事举报公司董秘违法违规 [移除了无效网址]

请注意: 以上新闻稿件仅供参考,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。投资者应自行判断投资风险,并对投资行为负责。

The End

发布于:2024-07-05 15:35:11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佛法新闻网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